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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吃回扣”几时能休?

  医生“吃回扣”已是屡见不鲜了,这次不是“明察暗访”,而是内部“自燃”,还一连两单。这充分说明:早已危机四伏,不可见怪不怪!
 
  “自燃”事件发生后,医生“道德滑坡”现象再次被推向新闻眼,网友和媒体都想听听我的看法。
 
  有媒体给我“问题设定”(题设)——能否从以下角度讨论:
 
  A.探讨医生吃回扣涉及贪污腐败问题,同时也有损患者利益;
 
  B.如果该医院大部分甚至所有医生都吃回扣,问题将更严重,可从这一方面进行探讨;
 
  C.从目前政策对医生吃回扣的打击力度方面探讨。
 
  我回答:“这个话题很沉重,140字说不清,1400字也说不清。如果我说得清,这篇文章一定是‘雷文’!”以上是媒体提出的问题,留给大家讨论讨论。下面,我不按“题设”说说看。
 
  医生吃回扣成为普遍现象,确实令人痛惜!当然这里也为没有“吃过”的业内人员表示崇高的敬意,身处逆境难能可贵。
 
  讨论“吃回扣”之前,我们也要先梳理一下分类:一是不得不吃的;二是主动多吃的。前者应该是绝大多数,后者估计比率也不低。当然,后者如果再细分,可能要分出积极索取的,但是这部分人肯定很少。
 
  在医疗上“吃回扣”,而且成风,必会引起人们深恶痛绝,百害并无一利。其害处是使从事医疗、护理工作的人离学医的初衷越来越远,给社会、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莫大的伤害,不仅增加医疗成本,更是带来不可估量的生命伤害。
 
  患者安 全联盟所提出的“对我好一点”已经成为患者最 低要求,也应该是对业界包括政策制定者的基本要求。要治理,必须面对残酷的现实。现实是什么呢?如果说是制度造成的,但制度并没有叫你吃回扣;法律明文规定不准吃回扣,但却没有公平地依法一一处理。
 
  如果大家认同上面的逻辑关系,从根本上去治理而不是一场运动、一阵风的话,我认为可以从以下这几方面入手:
 
  首先,源头治理。制定良好的、符合伦理的、使人积极向善的政策。根据中国治理文化的特点,除了法律之外还有政策。政策和策略是经济工作的生命线。这一点,尤其在经济转型时期,市场机制的成分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医院对政策的依赖性就更强。
 
  政策环境决定行医行为和就医行为。现在,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来促使公立医院公益性回归带来的效应是:政府要加大对医院的投入,或者医院要从市场中去获得弥补。从市场获得弥补,一是通过合理合法的支付制度改革,通过实行医院全成本核算,有多少钱就办多大事;二是冲黄灯,在不损害患者健康的情况下去获得,有良心地过度医疗;三是超越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铤而走险,昧着良心地过度医疗。
 
  我们必须看到,“零加成”政策不是一个完美的政策,它并没有解决“以药养医”的问题,和如何科学合理地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
 
  对医院来说,没有了合理的和不合理的“明回扣”,但却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亏本“经营”(药品与耗材的服务)或“贴息经营”。对于医生来说,除了少了医院从药品和耗材的“收减支”中获得“奖金”,并没有解决一直存在的“暗回扣”。这就是最近媒体曝光的那些事实。
 
  目前,我们也在强调政府的领导作用,不断强调建立良好的投入机制。其中一个目的就是对已经暴露出来的“不正之风”进行根因治理。医疗卫生政策非常重要,好的政策能够引导办医者不会昧着良心去赚亏心钱、办亏心事,不用“吃回扣”就可以体现医生的知识价值和劳动价值。
 
  其二,依法处理。依法即可对不良行为起到约束作用,无需“从严”。我们也有部门的“行医不良行为计分法”,但是效 果不明显,是否能将职能下放给行业协会,由行业进行监督,这也是国外一直在进行的行业自律的有 效办法。一旦发现,起诉“送回扣”和“吃回扣”的相关人员,形成不敢送、不敢索的法律环境。
 
  “吃回扣”既然是违法,当然要处理,但是要重证据、分轻重,不可一骨碌“均罚”!香港警察肃整的经验是否可取,这是法律界的事情。我的观点“宁可既往不咎,不可莫须有”,因为这会打击一大片,起到不多吃就亏的副作用,也可能会出现拖人下水的感觉。
 
  文章并没有结束,由此“题设”引伸的内容很多:如何跳出薄利多销的陷阱?如何营造一个长治久安的医疗生态环境?如何让医生的价值不转移支付?等等。
 
  来源:健康界  廖新波
 
  本文为转载,我们不对其内容和观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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