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发布通知,决定同意原“四川绿叶宝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9家药品生产企业、原“唐山市丰南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等12家药品经营企业变更名称,原企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由变更名称后的企业承担。
来源:医药手机报
本文为转载,我们不对其内容和观点负责。
4月7日,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发布通知,决定同意原“四川绿叶宝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39家药品生产企业、原“唐山市丰南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等12家药品经营企业变更名称,原企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由变更名称后的企业承担。
来源:医药手机报
本文为转载,我们不对其内容和观点负责。
正品保障 放心选购
用药全程指导
厂家授权 正品渠道
安全放心 隐私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