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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药价遭投诉,知名药企被标“不良”

原标题:【动真刀】虚报药价遭业界投诉,27家知名药企被标“不良”

4月7日,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发布公告称,前期收到的关于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双信封招标竞标产品的投诉内容,已经调查核实,并判定针对包括华北制药、华润双鹤等27家企业的29个品规药品的投诉属实,并将其纳入不良记录。

这已是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自进入2017年以来第5次公布在药品集中违规企业及处罚结果,共计有包括37家企业、59个品规药品在2017年四川省药品集采中折戟沉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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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信封竞价被投诉

根据四川省药械集采中心的信息,这一批被纳入不良记录的药品,既包括已经在此轮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中中标的产品,也包括已经招标入围但最终未中标的产品。被列入不良记录甚至取消中标资格的原因,则是因为此前在招标环节,收到过针对相关产品双信封招标竞标“虚假报价”的相关投诉。

根据此前颁布的《2015年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目前四川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及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除中药饮片外的所有药品,均应在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上进行公开采购,而双信封招标则是其进行分类采购的5种方式之一。

之所以会产生“虚假报价”的相关投诉,是因为最早在2016年12月,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便专门针对双信封招标竞价产品的报价处理原则进行了明确。四川省要求,对于无四川现行挂网价的双信封竞价产品,企业填报的参考价按要求核算后将作为竞价的上限价格,因此在此环节虚报价格,则会直接影响到下一步的药品集采。

而在《2015年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中,对于未挂网产品以及无省级最低中标/挂网价产品的限价则有更为明确的规定。未挂网的产品,其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其目前正在执行的全国各省级中标/挂网价中最低5个省价格的算术平均价;而无省级最低中标/挂网价的产品,则不得高于企业2015年以来在全国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三次最低销售价的均价。

经过四川省药械集采中心调查,在已中标的品种中,对于润泽制药(苏州)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生产的注射用氨苄西林钠(1.0g/支)等8个品规的投诉属实,最终判定将其列入一般不良记录,并取消相关8个品规的挂网资格,违规品种自取消之日起不得参加本周起和下一周期的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而在招标入围但未中标的产品种,包括晋城海斯制药在内的15家企业被列入一般不良记录,15个品规的挂网资格被取消,同样也不得参加本周起和下一周期的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而在该名单中,国药一心、华润双鹤、华北制药等一系列知名药企的产品也名在其中。

 

取消中标资格并给予不良记录的药品明细表

虚报药价遭投诉,知名药企被标“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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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频繁曝光

事实上,这已经是四川省进入2017年4个月以来第5次公布对相关违规企业及药品的处罚结果,几乎可以看作是常规动作。而频繁将此信息公布的用意也很明显,即凸显药品阳光集中采购规则之明确以及落实之严格,确保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进行质量。

《2015年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对药品企业违规处理也有比较明确的规定。方案规定,在招标过程中,如果企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与集中采购,或是被价格主管部门查实为恶意低价的,以及围标串标、哄抬价格的,其企业参加四川集中采购的资格便会被取消,并列入不良记录。

而就在29个品规被公布的同一天,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还公布了两例因咋中标后申请撤销挂网的处罚结果,其中北京万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瑞格列奈片属于已公布执行的中标药品,四川绵阳一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荆防合剂属于常规上网限价产药品,上述两家企业申请撤销挂网。

而根据《四川省药品上网交易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在采购周期内不执行中标结果或自行撤销采购结果,自处理决定公布之日起,涉事产品一年不纳入四川省集中分类采购范围,因此上述两企业也同时被纳入也一般不良记录。

来源:E药经理人 老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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