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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红包雨(六) | 感知2016药品零售业心跳

  中国的药品零售业基本上还是处于政策所决定而非市场所决定的环境之中,这不仅是因为国家依照《药品管理法》对药品实施的种种监管,还体现在卫计部门的药品集中采购(招投标)约束、医保的报销限制、医院的零差率影响、社区卫生医疗机构对药品零售的功能取代,以及对药品终端消费仅只20%左右市场份额的占有。

  药品零售业的发展,自然需要依赖政策与市场的环境。但一是政策变化可以影响甚至决定市场变化,二是政策变化的可预测性远远低于市场变化的可预测性,三是零售业对政策的关注也远远大于对市场的关注。所以,笔者这里做的展望,更多的是展望政策。

  市场变化

  市场变化对药品零售业是绝对的利好。一是国家多年快速发展的经济,必然支持全社会的药品零售消费。二是人口老龄化及即将到来的“二孩”家庭,老少对药品均有强依赖性。三是科学知识的普及和社会文化程度的提高,使得小病、常见病的自治逐渐成为人们的习惯。四是社会文明的进步推动人类大健康意识的提高,进入发展快速通道的大健康产业、大健康服务业,已是药品零售业发展的强力推进器。五是药品零售业自身的结构调整已初见成效——连锁率的提高;通过兼并重组连锁企业的平均门店数的增加;全国性地区性药品零售名企名店的涌现;多业态经营、多产品经营、多方式经营已成常态;新版GSP实施之后零售业自身素质的增强等。

  大政策变化

  对药品零售业而言,最基础、最直接、最重要的当然是医药不分的政策,这是行政垄断和自然垄断相结合的强制手段对市场份额的人为划分,非国家意志不能改变。虽然十年前中央正式决定和党代会报告就已明确医药分开,近年来医药分开也已进入政府部门的工作规划之中,更有了商务部这样的部门的强力推动,但即使仅将医药分开局限在门诊用药,预计三五年内我国也不可能实施全面的医药分开。2016年医药分开的局部进展可能有哪些呢?

  理念接受。由于社会的呼声、国外的经验和种种改革止步于医药不分的实践,医药分开逐步被有关政府部门所接受,社会已从“不医药分开”的阶段(认为不能分开、不必分开、不好分开)进入“假医药分开”的阶段,很少有人公开反对医药分开。

  阻力减少。零差率之后,医院彻底破除了公开白色的以药补医,医院药房已从利润中心变成成本中心,逐步下降的药占比降低了医院以药谋利的兴趣,所以医院阻碍医药分开的动力相对减少。

  反腐促进。反腐行动沉重地打击了黑色的以药补医,虽然我们惋惜于部分医院的管理骨干、医疗精英因涉药腐败而锒铛入狱,痛惜于不好的机制把好人变成了坏人,但也不能不承认反腐行动对医药分开的促进。

  二次议价影响不明。反对者把二次议价定性为违法、恢复以药补医、政府失信,赞成者则把二次议价推崇为改善医院财务状况、提高医务人员收入、压低虚高药价的灵丹妙药,观点极为对立。那么,握有行政管理权的中央政府如何定义?二次议价下步的走势对零售药店的影响如何?究竟有利于还是不利于医药分开?尚不得而知。

  现在付诸实施的两个真正医药分开的措施走向不清。基层医疗机构不设药房、售药功能由药店代替,在2016年会否有基层城市大胆试点付诸实施?既降低成本又优化机制,不得而知;处方外配,在医院以药补医功能弱化、网上售药试点兴起、医生多点执业推开的状况下,可能会缓慢地逐步增加,但难以定量预测。我们期望这两条有所突破。

  总之,从全社会大角度看,医药分开政策变化的趋势对2016年药品零售业的市场占有份额是推升因素。

  其他可能的变化

  再来分析一些具体政策可能的变化及行业如何应对。

  1.社区卫生医疗机构的增加。这是“强基层”的利民好事,应当支持。我们持有异议的是这些机构不应当再多花建设成本和运转成本去设内部药房,不应当再用财政补贴去维持零差率,而应当充分利用零售药店这个现有的社会资源。

  2.医保定点将由审批制改为协议制。这当然也是好事。但由于医保资金虽非政府机构,却握有资金的管理权与协议的制定权,如果医保资金不能体现中央意图,只是把行政许可的条款改为协议签订的条款,那么这项改革就是换汤不换药,收不到社会期望的良好效果。

  要努力推动医保协议中不再列有不必要的限制准入的条款;坚决支持、主动遵守一切有利于保证医保资金安全、有利于搞活药店经营的条款;坚决支持、主动协助医保资金对相关违约企业的依法依规依约惩处。

  在新的医保协议中,要关注几点:协议是否合理地体现了政府宽进严管的政策原则?推行协议制之后定点数量是否增加?违约惩处是否合程序、有依据?新的医保协议实施之后,定点药店要有强烈的自律意识,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协议,并努力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3.大健康扩容。现在医药行业的生产经营都在向大健康扩容,医药行业不但关心疾病治疗,也关心人的长寿、强壮、美丽、聪明、快乐,不但涉及生理,也涉及心态、心理和精神层面。而药品零售业既销售实物,也销售服务,跨大健康产业和大健康服务业两大领域,一定要尽快从针对疾病、治疗疾病转向针对健康、保持健康的领域,这将是一个几乎无限的拓展空间。

  4.电子商务潮继续高涨。电子商务是符合社会商务活动进步发展规律的,也得到政府政策支持,商品进入电子商务不可阻挡。药品零售和电子商务是交叉的逻辑关系,药品零售业应当包括实体店销售和网上销售两大部分,这两大部分是有联系的,并不必然分割,更不应形成对立。

  作为药品零售业,店销和网销与其说是两个部分,不如说是两个手段,实体店也可以进行网上销售。有条件的实体店乃至连锁企业,更应利用医院电子处方外配(如上海市长宁区实施的“处方云平台”)、病人网上购药需求、医生多点执业(多点执业必将过渡到更加宽松、更为合理的自由执业),使自己在实体、电商两个领域左右逢源,互为支撑,扩大自己的经营活动范围。

  5.继续做好结构调整。结构调整是任何行业永恒的主题,是行业的活力所在。2016年药品零售业抵抗风险的首要之举还是兼并重组,根据具体情况,稳步提高连锁率,提高零售企业的规模。即便是单体药店,也要采用联采分销、采购B2B、协同服务等“准连锁方式”,以降低成本。

  6.实施供给侧改革。根据新的经济布局、人口流动和需求变化部署调整门店;根据消费者的需要调整经营业态、经营品种和经营方式;根据自身特点开创网上售药、DTP消费、药品预订、送货上门等新业务。

  任何行业,其零售业都是最接近市场的,因为它单笔业务规模小,对需求反应灵敏,接触最底层的消费者层次,自身经营策略调整方便,管理相对简单。同时也是最依赖政策的,因为它影响政策的能力小,受政策调整收放明显,生生死死相对容易。也许,零售业在对GDP增长、税收缴纳、科技进步方面不如大型企业,但在提供就业岗位、方便群众日常生活、增加百姓收入方面不输于甚至会超越大型企业。

  可以说,零售业虽短于国计却长于民生。但是,非民生则无国计,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宽进严管的市场管理原则,应当更多地适用于零售业。政府要让更多有意愿、有能力的市场主体进入市场,要为他们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给予其更大的支持。同时,政府也应当在这个行业建立规范的市场秩序,促使违规的企业退出市场,以保持市场的繁荣与规范。

  (来源:医药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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