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是女性发病率最高的恶性肿瘤,严重地威胁了广大妇女的健康并极大地加 重了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秉承其一贯宗旨,发起并开展“因爱得芙-芙仕得慈善援助项目”,旨在减少广大雌激素受体阳性晚期乳腺癌患 者获得芙仕得治疗的可及性,使乳腺癌患者获得更大的支持, 为符合条件的患者提供药品援助,满足并鼓励患者与疾病抗争的物质与精神需求。 项目援助药品芙仕得(氟维司群注射液)由阿斯利康向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无偿捐赠。
项目已覆盖全国大部分城市和地区,随着项目的进展,会不断推动项目在更多地区的落实。目前已开展项目的慈善医院及慈善医生信息可在网站首页查询。项目在29个城市设立了慈善药店,具体如下: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南京、杭州、成都、沈阳 、长春、西安、济南、哈尔滨、福州、重庆、郑州、长沙、武汉、石家庄、昆明、乌鲁木齐、太原、合肥、 南宁、宁波、大连、苏州 、青岛、深圳、兰州。
低收入患者:
按照芙仕得适应症,连续接受至少3个月芙仕得(氟维司群注射液500mg)治疗,经临床评估能从芙仕得的治疗中继续获益,但由于经济原因难以继续承担药品费用的晚期乳腺癌患者,经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审核通过后,在疾病无进展的前提下,可为其按月援助最多3个月的芙仕得(氟维司群注射液500mg,最多6支)药品。在3个月援助药品使用完毕后,患者可依照项目要求再次申请援助。
低保患者:
确诊为晚期乳腺癌之前就持有由区/县(乡/镇)级及以上民政部门颁发满一年的城乡低保患者,其病情经项目注册医生评估确认符合芙仕得(氟维司群注射液500mg)适应症,并能从芙仕得的治疗中继续获益,经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审核通过后,可获得本项目最长12个月的援助,直至疾病进展或毒副作用不可耐受。在12个月援助药品使用完毕后,患者可依照项目要求继续申请援助。
低收入患者:
按照芙仕得适应症,连续接受至少6个月芙仕得(氟维司群注射液500mg)治疗,经临床评估能从芙仕得的治疗中继续获益,但由于经济原因难以继续承担药品费用的晚期乳腺癌患者,经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审核通过后,在疾病无进展的前提下,可为其按月援助最多6个月的芙仕得(氟维司群注射液250mg/支,最多12支)药品。在6个月援助药品使用完毕后,患者可依照项目要求再次申请援助。
低保患者:
确诊为晚期乳腺癌之前就持有由区/县(乡/镇)级及以上民政部门颁发满一年的城乡低保/农村特困患者,其病情经项目注册医生评估确认符合芙仕得(氟维司群注射液500mg)适应症,并能从芙仕得的治疗中继续获益,经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审核通过后,可获得本项目最长12个月的援助,直至疾病进展或毒副作用不可耐受。在12个月援助药品使用完毕后,患者可依照项目要求继续申请援助。
1. 患者是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符合芙仕得适应症的绝经后(包括自然绝经和人工绝经)雌激素受体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
2. 患者在芙仕得治疗之前必须经影像学检查,确认存在病灶。
3. 患者在接受芙仕得治疗期间,经影像学(至少3个月一次)评估确认无疾病进展(根据RECIST 1.1评价标准),并经临床评估能继续从芙仕得治疗中获益,且无不可耐受的毒副反应。
1. 本项目援助对象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的患者。
2. 符合本项目规定的低收入及低保患者。
3. 低收入患者需连续使用芙仕得(氟维司群注射液500mg)3个月或以上;低保患者需使用芙仕得(氟维司群注射液500mg)1个月或以上;必须是中国大陆包装药品。
4. 推荐剂量为每月给药一次,一次500mg,首次给药后两周时需再给予500mg剂量。
首次申请流程
后续周期申请流程
患者领药
患者申请流程
首次领取援助药品流程
领药流程
随访流程